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2024-05-07 01:05

1.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答:是的,创业板临时报告实行实时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2、问: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答:首先,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其次,强调要披露内控制度检查意见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上市公司仍有募集资金在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3、问: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答:《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2)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落实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3)上市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该公司证券。 4、问:创业板是否对上市公司技术变化披露方面有特别要求? 答:是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2.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1创业板临时报告实行实时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其次,强调要披露内控制度检查意见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上市公司仍有募集资金在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2)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落实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3)上市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该公司证券
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的取得、使用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时披露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情况;交易标的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 应当说明出售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对公司整体业务运行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上市公司独立或者与第三方合作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的服务或者对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取得重要进展,该等进展对公司盈利或者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应及时披露该重要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如果有关核心技术的披露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为满足实时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只需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定期报告摘要仍需要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3.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4.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扩展资料:
业绩预告的经济后果:
1、业绩预告信息的市场反应
早期的研究发现,管理层业绩预告由于影响股价有信息含量。在证实管理层业绩预告有价值相关性后,随后的研究转为研究业绩预告信息的特征是否影响预告的信息含量或股价。当公司建立了预告声誉时,股价对好消息预告的反应更灵敏。
股票市场反应的方式也依赖于伴随管理层预告附加信息的类型。与和收益公告同时公布的预告相比,单独预告更具有信息含量。
2、业绩预告信息与资本成本
经济理论预不自愿性披露尤其是披露承诺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减少反过来会导致低的资本成本。
3、业绩预告信息与盈余管理
管理层不能直接影响他们的股价或资本成本对业绩预告作出的反应,然而能影响他们最终报告的消息。这种对随后收益数字的控制恰好导致许多人关心提供业绩预告的管理层为满足他们的预告目标而稍后从事盈余管理或潜在地操纵盈利项目。
4、业绩预告信息与分析师行为
分析师根据公司的业绩预告去修正他们的预测。因为公司提供更多的业绩预告,覆盖一个公司的分析师的数量变得更多。
5、业绩预告信息与投资者行为
经济模型预不公司扩大包括管理层业绩预告的披露将与公司股票的增长投资有关。H业绩预告的持续增长导致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增加。然而,不是所有的机构投资者持股都与公司披露正相关。

5.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法律分析: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法律依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四、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参照本备忘录第三条的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6.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法律依据: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四、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参照本备忘录第三条的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7.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如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数据相比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一)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的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的20%;(二)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三)其他重大差异情况。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8.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中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但是就中国的股票市场而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了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两种形式。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是将公司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的一种方式;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披露有利于全面了解相关公司,从而更好的进行投资。  
  定期报告的内容有什么      
   1 、季度报告:根据中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季度报告中需要包括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主要财会事项以及证监会其他要求事项。一般来说,中国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发布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的第 3 个月、第 9 个月结束后的 1 个月之内;  
   2 、中期报告:根据中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期报告中除包括季度报告中内容,还需要包括上市公司公司股票、债券情况、管理层的讨论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诉讼的影响等待。一般来说,中国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  
   3 、年度报告:根据中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度报告中除需要涵盖季度报告以及中期报告中的所有内容,还需要包括动持股变动情况、公司内部高层人员的任职情况、年度报酬情况等。一般来说,中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