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么 ?

2024-05-06 21:22

1.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么 ?

法律分析:跨区经营,属于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因此,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应该去工商管理登记机构进行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么 ?

2.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嘛 ?

法律分析:跨区经营,属于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因此,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应该去工商管理登记机构进行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
这属于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异地经营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1、异地经营没有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2、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边建议您还是尽快办理地址变更,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吗?

4.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嘛?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但是要在经营地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跨区经营是指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常常会存在跨区域经营的现象,由于企业集团一般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企业,以不同区域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为成员企业,因而可能既跨行业,又跨区域。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如对于增值税来说,则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公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而对于企业所得税,由于其要求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纳税,所以如果设立的分公司不实行独立核算的话,就不应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当由总公司一并缴纳。

5.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吗 ?

法律分析:跨区经营,属于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因此,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应该去工商管理登记机构进行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吗 ?